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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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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腾云资产华山1号房地产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各批次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该批次收益计算起始日起的每6个自然月对应日(遇节假日顺延)或该批次基金份额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收益分配发放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后10个工作日内。经本计划管理人估算并征得托管人同意,决定进行第九期投资人(成立日为2017年07月19日)第一次收益分配。
收益计算起始日:2017年07月19日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8年01月19日
收益分配发放日:2018年02月02日前
基金管理人上海腾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腾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